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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4月19日 11:24
四川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中的艺术尖子生加分测试定于6月15日—17日在四川音乐学院集中进行。各中学须对申请加分测试者的相关信息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在校内公示。
评定测试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4个档次。根据我省近年的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对参加艺术测试后成绩达到优秀、良好、合格的考生,在报考四川省内院校录取时将分别给予适当的加分照顾,加分后达到学校调档线的向学校投档,供学校择优录取。今年具体加分标准将于近期在《四川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规定》中向社会公布。
据悉,各中学须对申请加分测试者的相关信息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在校内公示。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初审合格后也须在其门户网站上对初审合格的考生进行申报公示。
经统一测试后,对获得优秀、良好、合格等级的考生,将由省教育考试院在其门户网站上进行资格公示,同时将达到合格等级以上考生的名单逐级下发至市(州)、县(市、区)招办和中学,各级分别对本地或本校达到合格等级以上者考生名单进行资格公示。对在加分测试中有违纪舞弊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广大考生和家长若发现违规情况,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举报电话028-85156581和省教育厅体卫艺处举报电话028-86119429进行举报。
报名条件
根据规定,申请参加加分测试的艺术尖子生,必须是今年已报名要参加高考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且具备下列任一条件:
一、2009年9月1日以后,参加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独立或牵头举办的声乐、器乐、舞蹈、语言、美术、书法比赛获二等奖以上者;
二、2009年9月1日以后,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声乐、器乐、舞蹈、语言、美术、书法比赛获三等奖以上者;
三、2009年9月1日以后,参加四川省中小学艺术人才大赛(含省中学生国际标准舞、健康街舞)获三等奖以上者。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填写《四川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尖子生加分测试考生登记表》(可在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下载),并由考生所在的学校于4月25日前进行初审,艺术教师、校长签署意见,再逐级汇总,于5月20日前将申报加分测试的艺术尖子生名单报至省教育厅审核。
测试安排
经省教育厅审核符合条件准予参加测试的考生,于6月15日到四川音乐学院报到,16日—17日集中进行测试。
根据规定,参加加分测试的艺尖生,必须持第二代身份证、普通高考准考证和符合报名条件限定的艺术活动、比赛获奖证书原件报到并参加测试。考生的车旅、食宿、报名考试费用由考生本人自理。报到时,所有参加艺尖生测试的考生必须填写《四川省艺术、体育尖子加分测试考生诚信测试承诺书》。测试工作由省招考委、省教育厅聘请作风正派、业务精通、经验丰富的专家、教授组成测试小组,按规定标准分别组织进行。
音乐素质测试内容范围以现行中学音乐、美术课程标准为据。考生乐器、曲谱、画具、颜料和舞蹈服装、舞蹈伴奏等要自备。声乐一律不得使用伴奏播放音。考场备有钢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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